一、单位名称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二、隶属关系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隶属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受其委托依法开展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活动并提供相关服务。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检查、指导、考评下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
(三)研究制定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四)审核本级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指导进驻部门开展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并根据本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事项。
(五)对进驻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规范服务指导,确保服务优质高效。
(六)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对超出自己权限范围的,转交有权限的部门进行处理。
(七)承担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
(八)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服务和电子政务技能等培训。
(九)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交易场所、设施和现场服务,承担项目交易进场登记、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秩序管理、交易结果鉴证、数据统计、档案管理等服务工作,并为有关单位提供交易档案查询服务。
(十)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公共资源交易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管提供场地服务和设施保障,见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过程,答复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异议。
(十一)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的抽取终端和交易监控系统及其他服务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协助项目业主或者其委托的中介代理机构完成专家抽取,并对评审专家的出勤情况和评审活动进行记录。
(十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发现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用,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内设5个职能岗位。
(一)办公室
负责公文处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保密、会议等文秘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负责接待、办公用品等后勤服务及中心各类活动的组织;负责组织人事、人员培训、学习等工作;负责中心工资办理、资产管理、车辆调度;联系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关管理制度。
(二)项目协调管理岗
负责审核进入或退出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指导进驻部门开展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规范服务指导;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研究,制定年度改革计划草案。
(三)信息技术岗
负责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应用系统的日常管理、技术维护及数据的统计、分析、归档等工作;负责掌握网站及各类系统运行情况,及时了解存在问题,并提出升级改造方案;负责信息采写、组织信息上报及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市、乡(镇)村(居)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服务和电子政务技能等培训。
(四)大厅组织管理岗(现场管理岗)
负责项目承担交易场所秩序维护及现场监督等工作;受理、移送并协助查处现场交易质疑、投诉,配合执法机关进场监督与执法;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等进行巡查登记;负责大厅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管理;负责窗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中心环境卫生监督、信访、投诉举报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关管理制度。
(五)交易服务岗
承担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制定交易管理、交易服务管理、交易档案管理等制度;拟订公共资源场内交易工作流程;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进场交易项目报名、发布审查,安排项目交易时间及场地;负责进场项目交易现场组织服务工作;负责交易项目网上开标及竞价工作;协调进场各方意见和建议,提供交易现场咨询服务;依法负责项目交易现场评审及结果报送;负责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统计等具体日常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建设及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公开征集我市评标专家工作;负责专家管理和抽取系统;依法免费为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项目业主或者其委托的中介代理机构提供评标专家抽取服务;负责交易现场专家身份核实、验证登记;负责评标专家和交易代理机构考核管理系统,做好评标(审)专家以及在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的交易代理机构的日常考核工作。
五、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
(一)核定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
(二)核定编制结构:
1.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其他管理人员岗位7个。
六、其他事项
原五指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审核、管理监督及投诉处理等行政职能,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划归五指山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