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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1 11:05 来源: 中共五指山市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 【字体:   打印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五指山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委[2000]35号),设置中共五指山市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中共五指山市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是负责市直属机关与企事业党的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与中共五指山市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省委关于机关、企事业党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市机关、企事业党组织工作的规定措施。
  (二)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对机关、企事业党的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拟定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三)负责审批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党支部班子成员,审批直属机关、企事业党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项。
  (四)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岗位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五指山市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内设3个职能岗:
  (一)综合岗
  起草和审核综合性文件及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本委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本委信访工作;按规定负责本委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老干部服务工作。
  (二)组织岗
  联系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总支(支部);拟定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党组织建设的规划、办法、对策和意见;配合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各部门抓好专职党务干部的配备、管理和培养;督促检查机关与企事业党员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搞好党内监督;承办审批直属机关、企事业党总支部及其发展新党员事项;负责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党内统计和党费收缴工作;负责处理党员的申诉、来信来访和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三)宣传岗
  负责指导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的理论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思想工作的调查研究;承办市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重大活动的信息报道工作。
  三、人员编制
  中共五指山市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行政编制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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