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政府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8-11-21 11:19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指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5〕32号)精神,设置五指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五指山市主管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靠市财政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行政管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职责;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财务等管理制度;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计划

(三)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立项、评估和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组织全面验收。

(四)监督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五)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人员的科技培训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五指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内设2个职能岗位。

(一)综合岗

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拟定本系统的发展规划、计划;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纪检、信访、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分析、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办人大、政协议案提案;承担本单位普法和社团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编制本单位经费的预算;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岗

负责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发展规划和有关项目实施计划;负责项目的立项申报、规划设计,编制项目报告和实施方案;负责投资项目工程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结算;负责项目的数据统计、进度上报,编写竣工项目的工作总结和验收报告。

三、人员编制

五指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四、其他事项

    (一)五指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副科级行政单位。

    (二)收回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五指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五指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1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编号:46120200004
琼公网安备  469001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