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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五指山市委员会
2018-11-21 11:04 来源: 共青团五指山市委员会 【字体:   打印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根据市委和团省委的指示,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青年特点,提出每个时期团的工作任务,制定全市团的工作目标。
    (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带领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参与和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富有时代意义的活动,陶冶广大青少年思想情操,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加强全市团组织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协助党组织管理、考核、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四)组织、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发挥先锋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五)负责五指山市少工委的常务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市青少年社会团体的工作。
    (六)负责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和完善有关青少年的方针政策提供依据。
    (八)负责全市青年统战联络工作。认真做好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和青少年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九)募集爱心助学基金,承担全市“希望工程”和其他相关助学金发放工作。
    (十)负责全市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团省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内设岗位
    (一)办公室
     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督查催办、新信息统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后勤服务;制定和实施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团工作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负责青少年问题研究;负责《五指山团讯》编辑工作;按规定承担财务管理职能。
    (二)学少部(兼工农青部)
     研究、指导各直属学校团的工作;负责掌握全市大中专院校学生和全市少先队员思想状况,指导各类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娱乐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负责是少工委的日常事务;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爱心助学”工作;负责全市志愿服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
     团市委机关财政预算拨款事业编制(行政管理)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拨款事业编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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