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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2018-11-21 11:20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指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5〕32号)精神,设置五指山市信访局为五指山市主管全市信访工作政府工作部门挂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职责

加强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和复查复核工作的职责

(二)划入职责

1.将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信访局的组织人事、文秘、党群工作和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的职责划入市信访局。

2.将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信访局的职责:负责办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访局的来信;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办理由国家有关部门或领导转办的本市群众的去信;负责重点信件的摘报工作;督办重要的来信来访案件;负责信访工作的统计、调研、分析、综合;负责接访室工作,对来访群众进行接待、登记,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解答等工作;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有关突发事件;收集信息,对重要反映材料进行摘报;对来访反映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或参与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遣送老弱病残的上访人员等职责划入五指山市信访局。

二、主要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到省进京非访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二)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进行信访工作业务指导。

(三)负责开展信访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具体的联络事宜。

(四)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及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五指山市信访局内设3个职能岗位。

(一)办公室

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拟定本系统的发展规划、计划;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全局工作总结计划、信访事项统计、信访形势调研及信访情况分析报告等综合材料起草;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纪检、信访、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分析、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人大、政协议案提案;承担本单位普法和宣传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编制本单位经费的预算;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来信来访处理岗(信访接待岗)

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处理来信、登记、录入、转(交)办信访事项;对来访反映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或参与协调;协助处理到省进京非访的信访事项;配合有关部门遣送老弱病残的上访人员;管理“海南信访信息系统”中五指山市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三)督查督办和复查复核岗

负责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特别是国家局、省局转办的和领导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负责处理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事宜;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人员编制

五指山市信访局行政编制3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1名。

五、附则

收回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名

、附则

本规定由五指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五指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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