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配置、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五指山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委[2000]35号),设置中共五指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五指山市委组织部是主管全市组织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组织工作的政策、规定、条例。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管干部的考察、调配和管理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
(三)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党建理论研究。
(四)负责市管干部、后备干部和市党群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的规划、督查、协调、指导。
(五)参与研究制定知识分子工作有关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专家、人才选拔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人才的引进,调配、培训和管理工作。
(六)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
(七)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干部制度改革,综合协调,指导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工作。
(八)负责有关干部备案、监督、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干部政策。
(九)指导全市离休老干部的政治和生活服务工作。
(十)负责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和各级组织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乡镇党委的组织工作。
二、内设岗位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五指山市委组织部内设老干局,共设5个职能岗:
(一)行政秘书岗
起草和审核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综合信息、文电处理、文字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本部信访工作;承办本部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党群工作。
(二)调研岗
负责组织工作的理论探讨、信息收集和反馈;指导全市组织工作的调研工作。
(三)组织岗(组织教育、组织统计、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
负责全市党的组织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换届选举;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承办有关党员组织关系手续;负责党员统计和分析工作;承办党费的管理工作。
(四)干部调配、教育管理岗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市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调配工作;承担市党群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二级班子后备干部的考察和管理;负责全市干部出国审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综合协调,指导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工作;负责指导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负责干部统计工作;干部档案管理;负责全市党群系统和全市副科以上干部培训工作规划的督促、检查、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完成省委有关部门下达的各类培训干部的选送工作;组织协调做好后备干部的培训;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专家、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指导工作。
(五)干部监督审查岗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工作的监督审查;负责副科级以上干部收入申报工作;负责副科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情况的综合上报工作;负责干部的备案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干部党龄和改正、平反错误处理结论的审核报批工作,落实干部政策;负责全市干部出国审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六)老干部局
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
三、人员编制
中共五指山市委组织部行政编制12名(含老干部2名、关工委1名),其中:部长1名(市委常委兼任,占市委领导编制),副部长2名;老干局局长(副科级)1名;非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拨款事业编制2名(含老干局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