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委
市编委
2018-11-21 11:04 来源: 五指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五指山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委[2000]35号),设置五指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五指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常设的办事机构,在五指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部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挂靠五指山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省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并负责实施。
  (二)承办全市各级党委机关、国家机关、政协机关、人大机关、检察院、法院、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审核市直机关、乡镇“三定”方案和市、乡镇行政编制总额分配。
  (四)审核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对全市财政拨款事业编制进行总量控制;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五)审核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立、撤消或合并的方案。
  (六)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市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对违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乡镇机构编制工作。
  二、内设岗位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2个职能岗。
  (一)机关编制岗
  拟定市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实施方案;审核市直机关、乡镇“三定”方案和市、乡镇行政编制的分配;承办市党政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立、撤消或合并的方案;负责市级党政群各部门空岗卡的发放工作;承担市各级党群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对违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承办编委和编办文书档案与印鉴管理、文电处理、来信来访等综合性事务。
  (二)事业编制岗
  拟定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审核市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全市财政拨款事业编制;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市事业单位空岗卡的发放工作;承担市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统计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其中:专职副主任1名。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1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编号:46120200004
琼公网安备  46900102000001号

手机版 | 电脑版

版权所有: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