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五指山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委[2000]35号),设置中共五指山市委宣传部。中共五指山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有关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发展规划与计划。
(二)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出版单位的工作,对五指山报、五指山市人民广播电台、五指山市有线电视中心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四)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的生产;联系市文化广电体育局;管理市文联和市作家协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五)负责规划、部署全市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资料;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研究全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文化广电体育局、五指山市人民广播电台、五指山市有线电视中心、市文联、市作家协会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对市直属单位宣传文化系统部分股级干部的申报审核。
(八)负责全市新闻宣传单位网络宣传规划,加强网络传播内容的检查与监督;负责新闻宣传单位建立网站和上网的审核审批。
(九)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固有资产。
(十)负责全市宣传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宣传工作。
二、 内设岗位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五指山市委宣传部挂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内设3个职能岗:
(一)秘书岗
起草和审核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综合信息、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部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本部信访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称审批工作,承办总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理论研究岗
负责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建设情况并提出建议,做好信息工作。
(三)宣传岗
负责规划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搞好社会宣传;组织对全市性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推广;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制定国防理论学习和教育计划;收集整理国防教育资料,编写国防教育教材,发放国防教育理论读物;负责新闻舆论导向和新闻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负责与有关新闻单位的业务联系;负责指导和协调文化艺术工作;负责联系政府文化艺术部门和市文联、市作家协会。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参与重大对外宣传活动;规划、组织与制作重点对外宣传品,制定对外新闻传播的计划;联络境外新闻媒体;负责全市新闻单位网络传播内容的监督检查及建立网站和上网的审核工作。
(四)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调、指导全市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三、人员编制
中共五指山市委宣传部行政编制7名,其中:部长1名(市委常委兼任,占市委领导编制),副部长2名;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1名(副部长兼任);非领导职数1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拨款事业编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