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简介】
市住建局是主管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以及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建设;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燃气的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建设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四)指导全市乡村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的实施;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各乡镇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并督促实施;拟订全市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五)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及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
(六)拟订全市城市和村镇环境卫生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督导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
(七)拟订全市建筑市场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建筑企业资质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监督指导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监督实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及相关经济、技术政策。
(八)指导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全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城乡建设防震减灾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作。
(十一)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姓名、职务及其工作分工】
郭 勇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温大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建筑市场管理岗、村镇建设岗(含危改办、厕所革命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岗,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含消防、工地双创)。负责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监管、村镇建设、厕所革命、农村危房改造、民宿和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刘天才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城市建设岗、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城市建设、人民防空、计生、工青妇、人事、统计、文秘、保密、财务支出等工作。
梁其可 副局长。分管住房保障岗、房地产市场监管岗、政策法规岗。负责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普法和信访等工作。
【办公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五指山市奥雅路市政府综合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98-86622574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6.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7.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58号)
8.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0号)
9.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
10.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