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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MB0R2000-6/2020-8215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林业局 成文日期:2020-06-10 11:55
  • 标       题: 五指山市林业局机构简介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06-10 11:55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五指山市林业局机构简介

五指山市林业局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一、机关职能:

(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五指山市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涉及林业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协同推进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对全市森林、湿地资源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拟订并组织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市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指导林长制、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考核。

(五)负责省属国营林场以外林木采伐许可审批,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

(六)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全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以及经营利用。负责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监督落实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塘)还林还湿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落实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以及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负责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和林木种苗质量监管。

(十)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编制与指导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中央、省、市下达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划拨下达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申报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全市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岗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拟订本系统的发展规划、计划监督本系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综合性政策问题的调研工作,制定林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林业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信访、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分析、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资产管理、财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本系统普法、精神文明和双创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编制本单位经费预算;协同有关部门监管本系统的非经营性资产;负责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做好扶贫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生态保护修复岗

制定全市国土绿化计划,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指导监督、管理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指导良种基地、苗圃建设。监督检查林木种苗质量及其生产经营行为。承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管理岗

负责拟订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具体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五指山市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专篇,监督管理全市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指导开展乡镇公益林管护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全市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负责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管理全市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全市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配合做好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

(四)林业改革发展岗

承担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改革相关对接工作。负责拟订、指导实施农村林业发展措施。指导开展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林业技术培训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林业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发展,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林业产业、茶产业和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市林业局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办公地址

五指山市沿河东路7号

四、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898-8662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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