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3653-6/2024-2360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4-03-0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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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五指山市教育局关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校(园)长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询价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3-06 15:0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下属8所中小学、1所幼儿园、1所特殊教育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现诚邀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校(园)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二)采购内容:对下属8所中小学、1所幼儿园、1所特殊教育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分别为五指山市毛阳中心幼儿园、五指山市毛阳中心学校、五指山市畅好中心学校、五指山市水满中心学校、五指山市红山中心学校、五指山市通什中心学校、五指山市红星学校、市第一小学、市第三小学、市特殊教育学校。
(四)派出不少于3名审计人员。
(五)40个工作日内交付审计报告初稿。
二、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自行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五)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五年以上从业经历,具备行政事业性单位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历。
(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参加报名时须提交以上相关资质证明审查。
三、询价文件要求
参与询价的会计师事务所至少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全部密封报送。(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封面格式: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符合第二条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法人授权书。
(五)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六)审计收费报价。
(七)保密承诺。
四、其他说明
(一)报价单位接受五指山市教育局的委托、指导、监督和复核,按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审计费用按照包干价结算。
(二)所报价对应的服务应满足本文件的要求,并能完全实现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审计工作方案。
(三)我局将通知被邀请公司商谈后续谈判及合同签署事宜。对未被邀请者,我局不对未被邀请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报价文件。
五、报价方式
请于2024年3月22日上午12点前将报价相关资料密封,寄(送)到五指山市教育局办公室(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21号五指山市教育局)。
六、公告时间
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22日
七、公示认定
对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确定为结果。
询价采购人:五指山市教育局
地址: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21号
联系人:蒙老师,86637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