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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73006698-4/2021-7237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21-04-21 15:56
  • 标       题: 五指山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设置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1-04-21 15:5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五指山市交通运输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9〕24号)和《中共五指山市委办公室、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五办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五指山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五指山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五指山市交通运输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监测、分析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运行态势,发布有关信息;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有关交通运输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和发展计划;组织解决交通运输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绿色通道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六)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行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七)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行使道路客货运输(含城市出租汽车客运和自驾租赁车)、搬运装卸、车辆维修和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评定、运输服务业(含公路营运车辆停放车辆车场)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道路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重点的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八)负责指导监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立的审批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业经营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村公路计划建设项目的安排、审批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职责;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工作。负责编制乡镇道路发展规划,筹措乡村公路建设资金;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用地及设施。

(十)指导交通企业的管理工作;协调交通运输企业之间的关系,确保交通运输市场规范有序。

(十一)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交流和劳动工资工作。

(十二)承担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全市交通运输战略建设,落实各项交通战备工作。

(十三)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交通运输工作。

第四条  五指山市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拟定本系统的发展规划、计划;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纪检、信访、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分析、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资产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监督本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本系统普法和社团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编制本单位经费的预算;协同有关部门监管本系统的非经营性资产;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承办局党组(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交通运输管理办公室。参与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全市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行使道路客货运输(含城市出租汽车客运和自驾租赁车)、搬运装卸、车辆维修和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评定、运输服务业(含公路营运车辆停放车辆车场)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道路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重点的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全市绿色通道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协调交通运输企业之间的关系;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交流和劳动工资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市场运行规范有序。

(三)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公室。参与拟定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农村公路计划建设项目的安排、审批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职责;负责编制乡镇道路发展规划,筹措乡村公路建设资金;履行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测量设计、项目建议书、科研、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和施工管理及竣(交)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养护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包括养护实施方案的编制、养护计划的执行、质量的评定、合同管理、资金拨付以及损毁公路的修复抢修、路政管理等工作;规范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数字化信息库;负责推广使用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设立的审批许可、行业经营管理、行政处罚。

(五)交通战备办公室。承担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全市交通运输战略建设,组织全市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做好国防运输能力的动员和征用,落实各项交通战备工作。

第五条  五指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五指山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五指山市老法院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除外)

   联系方式:0898-8662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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