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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3663-2/2019-7669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1-12-08 16:04
  • 标       题: 南圣镇财政所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1-12-08 16:0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1)机构名称:南圣镇财政所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办公地址:五指山市南圣镇便民服务中心。


 (4)联系方式:86830222


 (5)财政所工作职责:

      ①正确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宣传党的富民惠民政策,“三农”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制度,抓好财政所两个文明建设,依法理财廉洁从政。
      ②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人大报告本年度财政决算,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③监督管理本级政策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及本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和集体资产。
      ④负责财政资金惠民“一卡通”的核实、管理发放,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惠民“一卡通”发放机制。
      ⑤组织做好本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对参合人员的参和条件、基本信息、缴费信息等进行审核,基金的征收和缴库,完善各项资料的维护、数据的录入,归档等工作。负责受理群众的资询、查询和举报工作。
      ⑥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加强监督制度。
      ⑦承办市委、市政府、镇党委、政府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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