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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3663-2/2019-76684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1-12-08 22:45
  • 标       题: 五指山市财政局机构职能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1-12-08 22:45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一)机构名称:

      五指山市财政局


(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办公地址:

      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20号。


(四)联系方式:

      0898-86622629


(五)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财务和会计管理的机制和发展规划。

2.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3.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和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参与彩票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4.组织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承担市本级财政资金账户和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财政工资统发审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增值税退税申请的初审。负责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实施。

5.提出本市税收政策建议,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指导监督财税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6.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定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全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市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重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我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预决算草案。

10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依法拟定本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11.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我市会计工作管理细则和办法。负责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1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推动产权、股权交易。以管资本为主,加快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完善规划投资监管。负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精简监管事项,增强企业活力。

13.负责所监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监督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完善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监督工作制度并开展审计质量监控,对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问题开展专项核查。

14.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财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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