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五指山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的通知》(五委乡村振兴办〔2023〕75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 的通知》(琼财农〔2023〕1262 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元(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支出列213类05款相关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严格按照琼财农规〔2021〕10号文件及补充通知(琼财农规〔2023〕6号)和《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财农〔2022〕370号)等有关规定,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衔接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请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附件1:五指山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表
附件2-1: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毛阳镇产业项目)
附件2-2: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南圣镇产业项目)
附件2-3: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水满乡产业项目)
附件2-4: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农业农村局产业项目)
附件2-5: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通什镇基础设施项目)
附件2-6: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毛阳镇基础设施项目)
附件2-7: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南圣镇基础设施项目)
附件2-8: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番阳镇基础设施项目)
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监督电话:12317、0898-86624250,联系人:李香,电子邮箱:wzsczj@163.com 地址: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88号
五指山市财政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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