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1-7034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04-02 11:18
-
标 题:
中共五指山市委办公室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1-04-02 11:1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中共五指山市委办公室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
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畅好居:
《市委、市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民办实事事项是深入贯彻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是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服务意识,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为民办实事事项,将相关政策传达到乡镇、社区、村组,提高群众知晓度,确保受益群体能够全面了解政策,将海南改革发展成果惠及老百姓,为办好民生实事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快部署,尽早启动。各责任单位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严格规范配套资金使用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所有项目原则上要在2021年3月底前启动实施。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项目实施,紧盯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实施效果,于2021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为民办实事事项。
五、强化督查,确保完成。市政府办公室要对为民办实事事项实施常态化督查,定期考核通报,并定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项目进度和存在问题。市审计局要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抓好跟踪审计。为民办实事事项完成情况作为对市直有关部门的重要考核依据,年终未完成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媒体向全市人民作出说明。
中共五指山市委办公室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委、市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
一、初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
2021年为全市3所初中学校各配置一台AED自动除颤仪,加强师生自救知识技能培训,为心脏骤停患者抓住黄金抢救时间,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共需财政资金6万元,均为省级财政资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
2021年维修改造8所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244间,改善学校寄宿条件。共需财政资金340万元,均为省级财政资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
对全市中小学生全面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宣传,实施“中小学安全警保联防工程”,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实践,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升,学生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共需财政资金3万元,均为省级财政资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
对辖区内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进行心脏杂音听诊,以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筛查阳性患儿转诊到指定的诊断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对确诊患儿转诊到指定的治疗医疗机构进行评估、治疗,建立完善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和治疗一体化服务体系,降低儿童死亡率,改善患儿的预后和生活质量。2021年我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预计筛查数为1100名。共需财政资金127.91万元,均为省级财政资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五、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供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省有关政策要求,从2021年1月起,将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0元,从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1350元,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共需财政资金44.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3.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1万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六、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五指山户籍持第二代、第三代残疾人证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提供免费乘坐海南高铁、省内长途汽车等服务,减轻重度残疾人因医疗康复、就业教育培训出行的经济负担,鼓励其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海南自贸港建设发展成果。共需财政资金3.2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28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万元。(责任单位:市残联)
七、农民小额贷款贴息
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农民小额贷款给与年贴息率不低于5%(农民专业合作社年贴息率不低于3%)的财政贴息。2021年我市农民小额贷款(50万元以下)目标数为7966万元。共需财政资金107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64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30万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八、推广试行防贫综合保险
按照省有关政策要求,以我省贫困线的1.5倍为最低保障线,当疾病、交通意外、灾害等原因使贫困边缘农民的收入低于最低保障线时,保险公司给予赔付,帮助其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最低保障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贫综合保险每人每年保费为11元,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边缘临贫易贫户全额补贴,对一般农户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保原则,农户自愿承担2元/人,财政补贴9元/人。共需财政资金51.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8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7万元,农户自愿承担6.6万元。(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九、平价蔬菜保供行动
积极落实全省平价蔬菜保供行动。2021年计划目标为:(1)保持常年蔬菜基地规模3000亩,蔬菜自给率达65%;(2)确保国家和我市指定的“15+N”基本蔬菜品种平均每斤价格较2020年下降0.5元,其他蔬菜稳中有降(“N”种蔬菜品种为小白菜、菜心);(3)国有企业发挥平价菜主渠道作用,做到国企平价蔬菜市场销售份额(含平台网络电商销售份额)占全市蔬菜销售总额的15%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市供销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