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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4-2199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02-29 10:20
  • 标       题: 五指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五指山市2024年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2-29 10:2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

    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抓好2024年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函》(琼发改便函〔2024〕327)《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琼发改能源函〔2019〕1334号)文件要求,我委拟于20246月30日前完成五指山市行政区域内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符合验收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工作。为切实做好此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验收对象

    五指山市行政区域内对外运营、满足准入、完成备案及接入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

    二、验收组织

    我委牵头各相关单位(市场监管、资规、住建、审批、电力、消防、省级平台等)成立专项联合验收小组。验收组织由联合验收小组负责,企业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三、验收时间及流程

    验收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30日,流程如下:

    1.企业登录省级平台官网(https://www.hainancce.com/)下载并填写《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表1”)和《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表2”),于41日前提交表1和表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省级平台邮箱yanshou@hainancce.com。

    2.根据材料报送及审核情况,联合验收小组制定现场检查计划,于51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3.企业登录省级平台官网(https://www.hainancce.com/)下载并填写《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报告》,于530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省级平台。

    四、注意事项

    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企业须事先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自检,并对照《验收办法》中的不合格条目整改合格以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及方式:市发改委赵山水(电话:18389319777)、省级平台 冯彦杰(电话:15289988191)。

五指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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