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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3663-2/2019-14667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文机关:财政局 成文日期:2019-10-17 15:02
  • 标       题: 关于2018年五指山市财政决算的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10-17 15:0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关于五指山市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一、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以“建成热带雨林养生度假旅游城市”为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民生财政、绿色财政、绩效财政、活力财政、规范财政”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补齐关键短板,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8,730万元,同2017年决算数相比增收35,459万元以下同比指按2017年决算数相比增长13.5%。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286万元,同比增收4,560万元,增长12.4%,完成年度预算的124.7%。转移性收入257,444万元(即上级补助收入206,34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6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129万元、调入资金3,37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0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85,378万元,同比增支35,236万元,增长14.1%。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644万元同比增支16,927万元,增长8.1%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债务还本支出5,0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65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033万元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相抵,结余结转13,35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3,352万元。

(二)基金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19,749万元,同比减收175万元,下降0.9%。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853万元,同比增收552万元,增长3.6%,完成年度预算的92.7%;转移性收入完成3,896万元(即上级补助基金收入1,575万元、上年结余2,321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8,956万元,同比增支1,353万元,增长7.7%。其中,地方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5,624万元,同比增支5,260万元,增长50.8%;调出资金3,332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余结转79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2,6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5 %,同比增长0.2%;总支出40,9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7%,同比增长24.5%;当年结余1,698万元,滚存结余57,468万元。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基本情况

2018年年初债务余额49,858万元,2018年新增债务9,600万元(其中五指山市交通局-海南省农村公路六大工程1,000万元、五指山市地方道路管理站-海南省农村公路六大工程5,000万元、五指山市水务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500万元、五指山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存量生活垃圾治理941万元、畅好顺达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五指山市南圣镇文化农场职工安置房项目1,000万元、畅好顺达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等工程1,159万元),偿还本金5,050万元,核销存量债务2,238万元。年末债务余额52,170万元。

(五)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五指山市部门决算总收入315,319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75,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928万元,占93.7%),增长16.9%;上年结余39,95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1万元。当年支出总计245,248万元,增长13.7%。其中:基本支出56,388万元,占23%;项目支出188,860万元,占77%收支相抵后结余70,071万元,减去结余分配134万元,年末结余69,937万

二、2018年财政运行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工作,超额完成年初预算收入。全市财税部门积极沟通协作,着力加强收入征管,不断夯实财政增收基础,积极组织收入工作,超额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目标。

1、税收收入超额完成年度预算,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要力量之一。

全年税收收入完成24,631万元,同比减收346万元,下降1.4%,完成年度预算的113.2%。从税种来看,在征收的14个税种收入中,8个税种超额完成年初预算,是拉动税收收入超额完成的主要力量之一

1)企业所得税本年收入完成3,297万元,同比增收876万元,增长36.2%,完成年度预算的139.4%。其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税务部门积极开展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强与各企业的沟通,对欠税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2)个人所得税本年收入完成2,097万元,同比增收933万元,增长80.2%,完成年度预算的171%。其中,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个人工资薪金经营所得增加,缴纳所得税也相应增加;二是个人房屋转让其他转让增多,缴纳所得税也多。

2、非税收入同比出现大幅增长。

全年非税收入16,655万元,同比增收4,906万元,增长41.8%,完成年度预算的146.9%。

从非税收入项目看,共有3个非税科目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分别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捐赠收入和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同比增收790万元、3,468万元和2,988万元,分别增长30.5%、1,725.4%和142.1%。其中,非税收入出现大幅增长的原因是为了贯彻落实沈晓明省长在七届省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上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消化非税专户结余结转资金,将非税专户结余结转资金全部上缴国库。

(二)保障民生重点工作,着力推动社会和谐发展。2018年,全市重点民生支出完成171,902万元,同比增支12,732万元,增长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5.8%。    

---农林水方面,全年完成支出49,846万元,同比增长3.2%。扶贫方面支出24,520万元,其中,一是拨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5,165万元;二是拨付生产发展资金5,189万元等。水利方面支出9,131万元,其中,一是拨付水利工程建设资金3,741万元;二是拨付农田水利资金2,670万元等。农业方面支出8,297万元,其中,一是拨付农业生产支持补贴1,289万元;二是拨付农垦运行经费615万元等

---在教育方面,全年完成支出30,998万元,同比增支240万元,增长0.8%。普通教育方面支出28,800万元,其中,一是拨付小学教育资金15,526万元;二是拨付初中教育资金5,576万元;三是拨付学前教育资金2,916万元。进修及培训方面支出1,376万元,其中,一是拨付教师进修资金577万元;二是拨付757万元用于提高干部各方面水平,培养优秀干部。

---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全年完成支出23,717万元,同比增支9,257万元,增长6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5,821万元,主要用于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8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方面支出2,127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23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支出5,274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3,482万元等。

---在节能环保方面,全年完成支出22,713万元,同比下降19.5%。自然生态保护方面支出13,724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农村环境保护10,910万元和生态保护2,792万元等。污染防治方面支出7,326万元,主要用于拨付水体经费4,152万元和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经费2,856万元等。污染减排方面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拨付环境监测与信息经费283万元等。

---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全年完成支出20,726万元,同比增支4,732万元,增长29.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4,615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公务员医疗补助3,197万元等。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方面支出4,259万元,主要用于拨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助3,088万元和拨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852万元等。公共卫生3,566万元,主要用于拨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017万元和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84万元等。

---在住房保障支出方面,全年完成支出6,478万元,同比下降45.6%。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支出3,386万元,其中,一是拨付农村危房改造687万元;二是拨付棚户区改造469万元;三是拨付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772万元等。住房改革方面主要是用于拨付住房公积金经费3,092万元。

(三)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财政收支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在财政收支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收入方面:这几年“去库存”“永久性两个暂停政策”“房地产调控令,对房地产业限购限贷限售,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商品房仅面向本市县户籍居民家庭销售等政策的出台,对我市的税收收入影响较大,税收收入中的房地产业收入也逐渐减少,将对我市2019年财政收入的增长会产生严重影响。

支出方面:一是部分单位的项目竣工验收清算节奏慢,或者有些项目工程已竣工验收,但迟迟未做好审计结算,尾款拨不出去,影响了支出的进度。

二是部分单位没有及时调整整合相同项目指标以及清理已完成项目指标,导致单位项目支出明显慢于序时进度,项目推动不力。

三是部分预算单位将项目支出主体责任都停留在单位层面上,未细化落实到具体岗室或个人,无法调动部门内部推进项目支出的积极性,预算执行主体有待进一步细化

   (定)关于2018年五指山市财政决算的说明

   (改)附件1:2018年度海南省五指山市县财政决算(1)

   附件:2018年债务公开
   五指山市2018年政府债务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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