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政务服务,创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企业和社会负担,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权利人申请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时,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
二、本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行。2023年11月1日之前受理的不动产登记但未及时领取证书和缴纳登记费的,仍按原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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