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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3-12-28 11:14 来源: 五指山市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城乡规划 统计报告 1.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城乡规划事项的意见征集、咨询、信访等相关信息
3.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2 规划编制 1.城市、镇总体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2.乡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3.城市、镇详细规划(脱密后的文本及图表等)
4.部分村庄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脱密后的文本及附图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3 规划许可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4 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基本信息(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姓名及证件编号、职责、权限、查处依据、工作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2.事后公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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