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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办
2018-11-21 11:24 来源: 五指山市史志办公室 【字体:   打印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五指山市党史研究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党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党史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
     2、深化地方党史研究,准确记载和反映地方党史,推进地方党史基本著作的编写出版工作。
     3、积极开展五指山地方党史专题研究。
     4、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
     5、做好地方党史资料征编、整理、汇编和管理工作。
     6、参与党史纪念活动。
     7、参与革命遗址保护和纪念场馆建设。
     8、开发利用党史资源,开展学史用史活动。
    (二)负责五指山市地方志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修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修志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
     2、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3、组织编纂出版五指山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4、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5、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开展学志用志活动。
     (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岗位
      内设秘书组、资料征集组、党史编审组、市志编审组、科研宣教组5个股级岗位。
     (一)秘书组
      负责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资料、档案管理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本单位有关文件、报告并送审,来电来文的收发、交换和送阅;负责文件的立卷归档和机要保密;负责单位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及来客来访的接待工作;编审市志、年鉴、党史书籍等。
     (二)资料征集组
      负责五指山市中共党史、地方志等有关资料的征集、整理;负责中共党史和地方志各个时期有关资料的汇编;负责专题史料丛书的编纂;编审市志、年鉴、党史书籍等。
     (三)党史编审组
      负责五指山地方志、党史的研究和编纂工作;负责涉及中共党史作品的审核工作,参与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等。
     (四)市志编审组
      负责做好市志、年鉴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承担市各分志的修志指导和送审稿的修改工作;开展市情研究工作;编审党史书籍等。
     (五)科研宣教组
      负责全市党史、方志有关课题的研究和学术研讨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党史方志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工作,负责革命纪念设施和教育基地的筹建工作,参与革命文物、历史文物的保管工作;编审市志、年鉴、党史书籍等。
        三、人员编制
      核定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他管理人员5名,工勤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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