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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3663-2/2015-04521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15-11-24 12:11
  • 标       题: 五指山市水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5-11-24 12:1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五指山市水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一、五指山市水务局概况

(一)五指山市水务局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水电、城乡供水工作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水利、水电、城乡供水、污水排放管理办法,负责拟定我市水务行政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全市的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地热水和矿泉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城乡供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和水利建设基金,按规定实施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3.负责全市水利和城乡排涝以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

4.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市河流规划、综合治理以及开发利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洪涝区以及已建成的水利设施的管理工作。

5.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城乡供水和污水排放处理工作,负责全市节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6.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以及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对重要河道和水库实施防汛抗旱统一调度。

7.负责全市移民登记管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移民安置规划等工作。

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的划分和自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9.负责收集、整理、管理全市水文资料和水务信息,组织水务科技研究、应用和推广。

10.协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农场间的水事矛盾,维护本市范围内的水事利益,做好水事纠纷的协调和仲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破坏水利和供水设施的案件。

11.负责全市水务行业业务经营费、设备的调拨和管理。

12.负责全市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

13.负责全市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4.负责管理全市水利工程及供水设施的固定资产。

15.检查指导各乡镇水利工作,指导乡镇水管会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农民用水协会。

16.负责水行政应诉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五指山市水务局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五指山市水务局内设办公室和6个职能股室,挂市防风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副科级)。

1.办公室

负责起草和审核本局的文件、报告、总结和会议纪要;负责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来往文电的处理,收集和综合信息,办好内部简报;负责会议和本局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和筹划;负责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人才培养计划;负责车辆管理调度,来宾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的水、电、房屋等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和老干部服务工作;拟定水务局行业的经济工作和财务工作管理措施;按规定检查、监督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和监督本局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财务会议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管理国有水利固定资产。

2.水资源水土保持股

拟定并适时水利法制建设规划、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地方性水法规、规章;组织和指导水政监察、水政执法及水法的宣传工作,协调和冲裁水事纠纷;按规定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河道采砂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利建设基金;监测河流水库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并推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城市供水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3.供水节水股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灌区计划用水和节水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各乡镇水利站的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乡镇水利站、农村人畜饮水工作、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城镇供水、排涝、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水电站的技术发行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多种经营工作;制定水利和城乡供水建设年度计划和实施建设工作;负责前期水利工程建设和基建统计工作;依法对水利工程实施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同意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城镇防洪工程、江河堤防工程的建设;指导管理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措施,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计划,制定用水定额及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4.水政监察大队

协调全市的水事矛盾,维护水事利益,做好水事纠纷的调查了解和仲裁工作,查处危害水利和供水设施的案件,依法征收污水排放管理费。

5.建设与管理股

承担水利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实施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水利行业招投标工作;拟定和监督实施保护河道、水库等水域及岸线、河堤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负责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指导水库、河堤、水电站大坝的运行和安全监管;指导、监督城镇防洪工程建设、江河综合治理以及开发利用;指导、监督水力发电工程以及农村小水电的建设、管理与运行;负责组织水利学术和科技情报信息交流。

    6.河道管理站

负责管理南圣河防洪堤范围内永久水道、堤防及涵管,水闸及排污设施;负责做好堤防工程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保持春雷水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做好水质监测工作;负责管理河道水面的开发利用。

    7.移民股

负责全市移民登记管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移民安置规划等工作。

    8.市防风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市防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人工增雨和防旱服务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中型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制定防洪预案,组织水利安全度汛检查工作,组织指导防灾救灾,防洪抢险工作;负责防风防汛防旱系统工程和通信、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风、水、旱情况统计和灾情通报。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五指山市水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169.2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20.9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用于保证基本运转和开展各项业务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5.53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同级部门委托项目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842.84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指山市水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2169.29万元。

包括:

1.基本支出249.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水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缴纳事业人员社会保障金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6.1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185.96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工作:开展业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0.15万元。

2.项目支出1014.3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37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移民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382.38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水体方向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494.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利前期工作、防汛、农田水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8.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结转和结余905.26万元,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五指山市水务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53万元,项目支出1014.35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基本支出244.5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32.5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03万元。主要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承担水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1014.35万元,主要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指山市水务局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244.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2.50万元,公用经费12.03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人员经费232.50万元,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具体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93.58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92万元,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12.03万元,主要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日常办公、 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具体包括:

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指山市水务局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36万元,各分项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4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包括日常公务用车以及到各辖区检查水务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水利建设项目、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

    3、公务接待费7.12万元,2014年共发生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共120人。主要用于省、市、县考核接待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情况

1.上年结转和结余38.0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政府性基金。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移民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02万元,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本年收入141.22万元,为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133.02万元,包括移民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支出。

3.项目支出145.57万元,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137.37万元,包括移民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8.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33.67万元,为单位年末结转下年使用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4.65万元,包括移民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等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02万元,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指山市水务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联系人:王晓强  联系电话:8662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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