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首页 > 2017年
  • 索  引 号:00823687-8/2018-16479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18-10-09 00:00
  • 标       题: 海南省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7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8-10-09 00:0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海南省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7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负责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宣传和信息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教育工作;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制定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加强基层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负责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5.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贯彻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与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运营政策和实施办法。

9.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6个职能岗:1.政策法规室;2.人力资源管理岗;3.工资福利岗;4.社会保险和就业促进岗;5.劳动人事关系管理岗;6.档案管理岗;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纳入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无二级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00.74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各增加206.28万元,增长52.2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同期多208.49万元;二是其他收入较去年同期多400.36万元。

支出总计600.74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各增加206.28万元,增长52.29%。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去年同期多200.29万元;二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较去年同期多24.2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0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70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4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9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68万元,占49.08%;项目支出300.55万元,占50.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0.7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增加206.62万元,增长52.43%。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多。

支出总计600.7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增加206.62万元,增长52.43%。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多;二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4%。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11万元,增长49.7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3.56万元,占39.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6.10万元,占50.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6.31万元,占7.85%;住房保障(类)支出14.27万元,占2.4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0.67万元,支出决算为60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

年初预算为13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3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运行和其他人力资源事务实际支出数大于年初预估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年初预算为270.10万元,支出决算为27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估数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年初预算为23.01万元,支出决算为2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标。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年初预算为13.64万元,支出决算为4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实际支出大于年初预估数。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15.84万元,支出决算为1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实际支出数小于年初预估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完成预算的44.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73.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不断完善接待制度和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2.27万元,下降3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多2.69万元,增加7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万元,减少55.2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多的主要原因是用车下乡扶贫次数增多。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9万元,占7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0万元,占27.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扶贫。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0.92万元,下降24.15%。主要原因是为厉行节约,尽量多人拼车下乡扶贫,减少公车使用次数。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万元,其中: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17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我市考察调研和其他市县业务咨询等。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10个,来宾85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36万元,下降55.28%。主要原因是上级来我市考察调研的来宾人数较去年相比减少108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300.5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共组织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6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0.55万元。经过各项绩效指标考核,五指山市人社局部门整体支出中各项预算支出、收入、执行及调整等事项安排结构合理、运行稳健;在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都可圈可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人力资源事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从源头入手,狠抓项目预算编制工作质量;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努力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3.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重点评价情况。

4. 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21.21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0.39万元,降低1.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用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海南省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7年度决算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1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编号:46120200004
琼公网安备  46900102000001号

手机版 | 电脑版

版权所有: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