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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0-2436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11-06 08:21
  • 标       题: 中共五指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11-06 08:2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评价小组:

组  长:周冯彬

副组长: 李允锋

成  员:陈玉国、黄大鹏、曾青

中共五指山市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五指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协调和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在市委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市直政法各部门的工作。五指山市委政法委机关编制10名(公务员行政编10名),目前实有公务员9人,工勤1人。

(二)项目总体基本情况

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经费属于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用于统筹全市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主要由监护人保险、监护人专业知识培训以及“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构成。

(三)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经费项目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2019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65.95万元,实际到位65.95万元。绩效目标为帮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员更好地履行监护管理责任。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拟定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

(二)组织过程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琼发〔2019〕18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19〕746号)、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五府〔2012〕63 号)和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19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监〔2020〕288号)的要求,成立委机关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项目特点,通过数据填报、实地随访、座谈会等方法收集相关评价数据,梳理出符合绩效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小组成员对项目进行具体情况核实,确保自评结果的真实、有效。各岗室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按时完成了自评工作。

(三)分析评价

我委依照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19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监〔2020〕288号)文件要求,对自评项目进行审核,确认自评项目符合方案各项要求,自评信息准确、真实,佐证资料完整、真实、有效,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了自评工作,该项目自评达到了优秀等级,且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能够管控风险、合规使用、专款专用,无违规挪作他用。

三、综合评价结论

“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经费”综合评价为: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良好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项目的实施完成对五指山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秀。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经费”为市财政预算项目资金,资金总额69.95万元,于2019年2月份拨付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经费”共计69.95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共使用17.89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25.58%。项目资金执行率未完成的原因是:“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经费”中的“以奖代补”模块每年的1月1日—11月30日为考核周期。2019年12月,按照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省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各乡镇、全体帮扶责任人全力全职投入脱贫攻坚工作,各乡镇、畅好居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申报滞后,没有在年前按审批程序完成,延续到2020年第一季度执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市委政法委对“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经费”的使用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项目支出严格按照《五指山市机关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五府[2017]50号)等文件要求,由综治岗申报预算,经办公室审查,三千元以上支出经委办公室主任审核,负责常务工作的委领导审批,五千元以上支出经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最终经单位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支付。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共使用17.89万元,完成率25.58%,其中用于监护人保险8.39万元、监护人履行监护管理责任培训8.6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城镇)0.9万元。

(2)项目完成质量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帮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员更好地履行了管理责任,提高了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力度。项目完成质量为优。

(3)项目实施进度

2020年第一季度,“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经费”完成实施。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本年度“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经费”经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支出予以批报,共花费17.89万元,节约52.0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有效解决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受害方民事赔偿难题,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了患者监护人员履行监护管理责任的水平和能力,从源头上防止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2019年全市未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大违法犯罪案(事)件。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项目不产生生态效益。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影响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员履行监护管理责任的水平和能力,从源头上防止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具有可持续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组织实施,项目虽然未能完成,但及时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工作,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执行率未完成的原因是:“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经费”中的“以奖代补”模块每年的1月1日—11月30日为考核周期。2019年12月,按照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省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各乡镇、全体帮扶责任人全力全职投入脱贫攻坚工作,各乡镇、畅好居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申报滞后,没有在年前按审批程序完成,延续到2020年第一季度执行。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各乡镇、畅好居的工作指导,精简审批程序,及时更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信息,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利用项目绩效监督,将促进本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2.在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中,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自评结果的责任追究制度,把绩效自评结果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建立公开、警示制度,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进行揭露和处罚。

3.在6月20日前将《中共五指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财政监督管理局,待审核后发布到五指山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资金审批,提供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管理规范,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来严格执行,强化监督检查,有效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三是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专项核算,专项专用,没有截留、挤占现象。

(二)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

预算单位受人员编制限制,负责财务工作的是非财务专业人员,工作需要临时兼任报账等工作,缺乏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和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及能力。

(三)绩效自评工作的建议

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预算部门的业务培训、指导。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措施,规范项目执行程序,推进项目有效执行。

2.加强项目支出的监督检查,抓好执行率低项目的整改工作,落实项目执行主体责任。

3.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应用,做好绩效评价填报和信息公开工作。

4.做好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

附件2:《2019年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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