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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0-2437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11-06 08:23
  • 标       题: 中共五指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政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11-06 08:23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评价小组

组  长:周冯彬

副组长: 刘彩霞

成  员:徐忆若、侯海英、曾青

中共五指山市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政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五指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协调和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在市委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市直政法各部门的工作。五指山市委政法委机关编制10名(公务员行政编10名),目前实有公务员9人,工勤1人。

(二)项目总体基本情况

政法工作经费属于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用于统筹协调全市政法工作,主要是2019年五指山市委政法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所需的经费,如调研与收集信息差旅费、购置办公设备、督导检查(加班)误餐补助、宣传广告费、慰问等其他费用。

(三)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政法工作项目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2019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71.85万元,实际到位71.85万元。其中扫黑工作40万元,实际到位40万元;政法委日常运转22.85万元,实际到位22.85万元;扶贫工作5万元,实际到位5万元;见义勇为工作3万元,实际到位3万元;法学会工作1万元,实际到位1万元。绩效目标为政法工作实施成效。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拟定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

(二)组织过程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琼发〔2019〕18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19〕746号)、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五府〔2012〕63号)和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19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监〔2020〕288号)的要求,成立委机关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梳理出符合绩效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小组成员对项目进行具体情况核实,确保自评结果的真实、有效。各岗室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按时完成了自评工作。

(三)分析评价

我委依照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19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监〔2020〕288号)文件要求,对自评项目进行审核,确认自评项目符合方案各项要求,自评信息准确、真实,佐证资料完整、真实、有效,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了自评工作,该项目自评达到优秀等级,且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上能够管控风险、合规使用、专款专用,无违规挪作他用。

三、综合评价结论

“政法工作经费”综合评价为:群众安全感达97.34%,对政法机关作风满意度均达82.98%(以上2项指标采用省统计局组织全省范围社会调查所提供的数据),五指山市荣获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优秀市县。项目的实施完成对五指山市政法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秀。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政法工作经费”为市财政预算项目资金,资金总额71.85万元,于2019年2月份拨付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政法工作经费”共计71.85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共使用64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89.07%。项目资金执行率未完成的原因是:我委原计划购置一批办公设备,由于2019年底委机关办公地点面临调整搬迁,办公设备购置工作暂时搁浅,导致项目资金执行未能按期完成。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市委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经费”的使用拨款程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政法工作实际和省市财政有关规定要求予以使用,由各岗室申报预算,经办公室审查,三千元以上支出经委办公室主任审核,负责常务工作的委领导审批,五千元以上支出经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最终经单位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支付。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共使用64万元,完成率89.07%,全部用于政法工作开展。

    (2)项目完成质量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政法工作得以正常运转,更好地履行了管理职能,提高了政法工作效率。项目完成质量为优。

(3)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政法工作经费”已完成实施。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本年度政法工作经费经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政法工作项目予以批报,共花费63.79万元,节约8.0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省市财务管理制度和市委政法委内部控制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争取使用最少的资金达到预期项目绩效目标。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2019年本通过项目实施,得以推进平安五指山、法治五指山建设,全力保障自贸区(港)建设的顺利推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加快建设自贸区(港)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预算项目资金主要产出:一是开展政法宣传教育,提高政法队伍建设水平和市民学法、懂法、用法意识;。二是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平安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三是推进法学会及见义勇为工作,弘扬社会正气。四是大力加强扶贫力度,不断提升扶贫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政法工作经费”项目不产生生态效益。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政法工作经费”是市委政法委每年的常规项目,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的治安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良的服务环境。“政法工作经费”项目由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综合岗、政工岗(执法监督)、综治岗及市扫黑办共同实施,配备合理、分工明确,财务制度、内控管理有效执行。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已组织实施并完成了项目,群众安全感达97.34%,对政法机关作风满意度均达82.98%。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当年已经完成绩效目标。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利用项目绩效监督,将促进本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2.在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中,积极探索建立绩效自评结果的责任追究制度,把绩效自评结果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建立公开、警示制度,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进行揭露和处罚。

3.在6月20日前将《中共五指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政法工作经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财政监督管理局,待审核后发布到五指山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资金审批,提供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管理规范,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来严格执行,强化监督检查,有效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三是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省、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专项核算,专项专用,没有截留、挤占现象。

(二)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

部分项目执行率较低,主要是项目设置不够科学、严谨,受外部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工作推进缓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够全面、精细。

(三)绩效自评工作的建议

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预算部门的业务培训、指导。预算单位受人员编制限制,负责财务工作的是非财务专业人员,工作需要临时兼任报账等工作,缺乏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和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及能力。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措施,规范项目执行程序,推进项目有效执行。

2.加强项目支出的监督检查,抓好执行率低项目的整改工作,落实项目执行主体责任。

3.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应用,做好绩效评价填报和信息公开工作。

4.做好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

附件2:2019年政法工作经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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