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群众办证“不便利”问题,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根据《五指山市政务服务“窗口前移”改革实施方案》,实行政务服务“窗口前移”改革,363项审批事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接件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方式
实行“乡镇前台综合受理,市级后台分类办理、乡镇或市级统一窗口出件”,“窗口前移”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在保持现有审批环节、流程和时限不变的前提下,受理和发证窗口前移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结果通过快递服务送达各乡镇便民中心综合窗口代发。
二、实行时间
自2024年3月18日起
三、具体办理事项
交通、医疗、卫生、教育、企业、食品、药品、娱乐、互联网、演出、养殖等363项行政审批事项。(详见附件)
四、办理模式
群众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各乡镇审核材料无误后,上传至海南省一体化平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363项审批事项“受理、审批、办结”等环节,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邮寄办理结果。
五指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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