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0-3175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2-11-2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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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方案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2-11-29 09:16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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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一、免费开放内容
(一)图书馆。公共图书馆的免费开放包括:一是一般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等公共空间场地和设施免费开放;二是免费提供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
(二)文化馆。文化馆的免费开放主要包括:一是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免费提供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
(三)乡镇综合文化站。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免费开放主要包括:一是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免费提供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等服务项目。
二、免费开放时间
(一)正常上班时间,公共文化设施必须坚持免费开放;
(二)公共节假日,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免费开放工作;
(三)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周的周一或周五实行闭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