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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3692-3/2023-68356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 成文日期:2023-06-28 17:38
  • 标       题: 五指山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6-28 17:3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五指山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711号)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上级部门相关部署,抓实推进2022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保障和有效地满足了在新形势下公民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通过政务门户网站发布概况类、政务动态、治安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信息43条,为群众提供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指南,同时在政务新媒体矩阵通过“五指山警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870条,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公安工作成效,增强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积极主动作为,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查阅公安机关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谁制作、谁管理”“谁保管谁管理”原则,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措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力度,进一步发挥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市公安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便民利民措施等重要信息基本做到第一时间网站公开。充分发挥微信、今日头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效能,全面规范“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技术保障,打造全面、权威和高效的公开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五)监督保障。明确“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检查督导职能部门作用,实行高标准的检查督导工作,定期开展检查督导,以压力传导动力,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9

行政强制

2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公民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足,网上互动不够。

(三)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领会不够深入,业务不够熟练。

改进措施:

(一)强化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压实信息公开责任,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提升稿件来源数量,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稿件审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高效、规范化运行。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运用新媒体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并参与进来。

(三)加强人员培训,充实人员力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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