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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4-3480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04-25 15:17
  • 标       题: 五指山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市各级防汛防风防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4-25 15:1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我市2024年防汛防风防旱(简称“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三防”责任制,进一步做好今年“三防”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4年度全市各乡镇、市畅好居及各村(居)委会的“三防”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并接受监督。

    各级“三防”行政责任人要按照职责要求,及时上岗到位,熟悉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行政责任人变化的,由继任者接替,务必要做好工作交接,并报市“三防办”。

    联系人:黄芬芬;电话:86633768

    附件:2024年五指山市各级“三防”行政责任人名单

五指山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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