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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0-8510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市政务中心 成文日期:2020-06-22 10:16
  • 标       题: 2020年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06-22 10:1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2020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部门支出明细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一、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检查、指导、考评下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

(三)研究制定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四)审核本级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指导进驻部门开展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工作,并根据本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事项

(五)对进驻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规范服务指导,确保服务优质高效

(六)受理投诉举报,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对超出自己权限范围的,转交有权限的部门进行处理

(七)承担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

(八)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服务和电子政务技能等培训

(九)为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交易场所、设施和现场服务,承担项目交易进场登记、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秩序管理、交易结果鉴证、数据统计、档案管理等服务工作,并为有关单位提供交易档案查询服务

(十)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公共资源交易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管提供场地服务和设施保障,见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过程,答复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异议

(十一)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的抽取终端和交易监控系统及其他服务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协助项目业主或者其委托的中介代理机构完成专家抽取,并对评审专家的出勤情况和评审活动进行记录

(十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发现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用,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级

2. 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8.6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28.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28.6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328.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3万元、农林水支出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8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8.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7.97万元,主要是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工作已完成,政务服务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9.09万元,占88%;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5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95万元,占3.3%;卫生健康支出13.63万元,占4.1%;农林水支出6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8.98万元,占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2万元,主要是本部门在职职工工资薪酬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20年预算数为1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6.12万元,主要是智能化项目工作已完成,政务服务工作经费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0.5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0.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27万元,主要是职工缴费基数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负担部分随之减少。

5.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主要是职工缴费基数调整,医疗保险缴费财政负担部分随之减少。

6.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8.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在职缴费基数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财政负担部分随之减少。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主要是本部门2020年扶贫工作经费的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8.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主要是本部门在职职工缴费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财政负担部分随之减少。

三、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45.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1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收支总预算328.65万元

七、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328.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8.65万元,占100%

八、关于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32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15万元,占44.17%;项目支出183.5万元,占55.8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4.0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本级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31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本级共有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3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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