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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4-2509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03-11 17:32
  • 标       题: 2024年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3-11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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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本级

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粮食流通、粮食和物资储备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宣传工作。

   (二)负责开展全市粮食行情调查、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掌握粮食行情动态和变化趋势。

   (三)负责指导承储企业粮食收储、轮换和军粮供应企业开展优质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市物质储备的收储、轮换业务指导工作。

   (五)指导企业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业务工作。

   (六)负责全市开展粮食流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统计工作。

   (七)参与全市粮食和物资应急工作。

   (八)开展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人才教育培训,新技术推广和应用,做好全市农户科学储粮服务工作。

(九)协助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粮食流通、粮食加工行业、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设施建设和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考核等工作。

   (十)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本级预算表


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年本级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年年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9.03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49.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49.0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49.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0.42万元 农林水支出5.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0.63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7.5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9.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12万元,主要是新增了工程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7万元,占1.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7万元,8.54%; 卫生健康支出30.42万元12.21%; 农林水支出5.8万元2.32%; 住房保障支出10.63万元4.27%;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7.54万元,71.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主要是退休党支部人员减少因此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预算相应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8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0.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厉行节俭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粮油储备(款)行政运行、专项业务活动、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储备粮(油)库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177.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51万元,主要是新增了工程项目

三、关于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89.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4.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工会、维修(护)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关于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俭。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俭。

(二)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49.03万元。

七、关于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49.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249.03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12万元,主要是新增了工程项目。

八、关于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4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77万元,占76.20%;项目支出59.26万元,占23.8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12万元,主要是2024年新增了工程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24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6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五指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1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49.03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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