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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690010001/2019-4091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9-02-28 18:08
  • 标       题: 2019年五指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2-28 18:0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2019年五指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市民宗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民宗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统一战线及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事务的决议和规定。

(二)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理论、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加强对政策在本市贯彻执行的督促检查;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举荐工作。

(三)组织实施本市少数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当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四)加强对工商联(总商会)的联系和指导,负责做好建立和领导工商联(总商会)党组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非公有制党建工作;做好对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培养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的先进分子;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及其代表人士的情况并协调关系,根据有关政策提出建议。

(五)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和侨眷有关工作。

(六)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负责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指导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的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七)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参与拟定本市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任用等工作。

(八)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负责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等方面特殊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意见;负责对民族贸易企业的认定。

(九)监督实施本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协调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统战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十)指导、监督、协调、管理全市宗教团体活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一)负责组织全市少数民族重大文化活动,参与组织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指导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参与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参与解决少数民族教育问题。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纳入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2.市民宗局内设3个职能岗,即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岗、文化宣传与教育科技岗。

第二部分  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0.3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90.3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90.3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90.3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8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3万元,农林水支出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10.48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87万元,占75.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25万元,占7.4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5万元,占5.81%;卫生健康(类)支出10.83万元,占5.69%;农林水(类)支出4.50万元,占2.36%;住房保障(类)支出6.86万元,占3.6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8.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9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9年预算数为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万元,主要是增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文化调研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是商品与服务支出减少。

三、关于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97.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8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9.06%。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公务用车维修费及燃料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8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接待次数有所减少。

五、关于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民宗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190.36万元。

七、关于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19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36万元,占100%。

八、关于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19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1万元,占51.28%;项目支出92.75万元,占48.7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民宗局(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8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民宗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民宗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民宗局(部门)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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