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4-04-25 16:34 来源: 五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文机关: 五指山市政府办
分享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如有异议,请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五指山市正义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089886627885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五指山市房权证五字第五转61751

李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69001100013GB00058F00010033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44号五指山市国际旅游总公司(市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大楼)一层

法院裁定过户给五指山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公告单位: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5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1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编号:46120200004
琼公网安备  46900102000001号

手机版 | 电脑版

版权所有: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