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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4-04-25 16:30 来源: 五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文机关: 五指山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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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俊峰因保管不善,将五指山市房权证五字第WZS13024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五指山市正义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089886627885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五指山市房权证五字第WZS1302495

李俊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69001100021GB00004F00150025

海南省五指山市海榆中线南侧(惠安小区对面)避暑山庄(二期工程)D2-501

公告单位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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