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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五指山市国资服务中心 | 发文机关: 五指山市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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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安居型商品房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五府规〔2021〕8号)《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五指山市食品公司改制方案><五指山市食品公司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批复》《关于五指山市食品公司职工宿舍楼房屋定向配售方案》的有关规定,五指山市国资服务中心联合五指山市河南西区居民委员会对按照报名要求提交的22份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其中符合条件的20份,不符合条件的2份。现将初审情况(第二批)予公示。
一、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在职员工(3人):李剑平、王海波、董明华
退休员工(4人):陈花、李孙和、王明光、王挺彪
已故职工家属(13人):陈海文、王兰、李海东、许春叶、王龙、杨彪、周华柳、胡宗军、邢海燕、潘美荣、王金妹、王丽 连、符贞喜
二、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退休员工(1人):邱秀莲
已故职工家属(1人):周植和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五指山市食品公司住房安置初审情况公示名单》。
三、公示时限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9日止)。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公示单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电话:86622277。
特此公告
五指山市国资服务中心
五指山市河南西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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