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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任务分工》(序号二十第85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3-08-21 11:45 来源: 五指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机关: 五指山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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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任务分工》(序号二十85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分工〈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任务分工〉的通知》(琼环督字〔201815号)“序号二十852019年底前,各市县完成总体规划各开发边界总规、控规编制(修编),实现开发边界内规划管控全覆盖”的要求,我市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琼环督察〔20181号),现将我市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任务分工》(序号二十第85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7日。

附件: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任务分工》(序号二十第85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任务分工》

(序号二十85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二十、海南省沿海市县财政对房地产过分倚重,向海要地、向岸要地情况严重,大量房地产、旅游地产集中布局在风景优美的滨海一线,对海洋生态和海岸线自然风貌造成破坏。

责任单位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

温宏华

联系电话

0898-86622742

整改时限

2019年底前

整改目标

转变发展理念,坚守生态保护红线。陆域和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禁止用于开发商品住宅。

整改措施

85.2019年底前,各市县完成总体规划各开发边界总规、控规编制(修编),实现开发边界内规划管控全覆盖。

整改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

五指山市共有通什镇(主城区)、毛阳镇、南圣镇、番阳镇、水满乡、畅好乡、毛道乡等7个乡镇。2019年底前,已完成《五指山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毛阳镇总体规划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五指山市南圣镇总体规划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五指山市番阳镇(2018-2030)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五指山市畅好乡总体规划暨镇(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2030)》《五指山毛道乡总体性规划暨乡区控制性规划(2019-2030年)》等6个乡镇镇区控规编制及批复工作。2023年7月2日《五指山市水满雨林茶园风情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全市实现开发边界内规划管控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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