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690010001/2019-6878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9-06-2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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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程芙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文 号:五不动产函〔2019〕117号发布日期: 2019-06-24 15:3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14961
程芙蓉因保管不善,将五指山市房权证五字第WZS16016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如有异议,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五指山市奥雅路8号五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9886627869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五指山市房权证五字第WZS1601639号 |
程芙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69001100020GB00044F00090114 |
五指山市翡翠大道东侧仁智山水·生态花园(和沐阁)第7幢-2-13A02 |
拍卖所得 |
声明人:程芙蓉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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