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690010001/2018-9396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18-11-2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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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水务局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8-11-24 16:4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五指山市水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单位名称
五指山市水务局
二、隶属关系
五指山市水务局隶属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受市政府的委托,具体负责全市的水务工作。在其管辖区域内,按照国家提出的“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的要求,负责对全市防洪、排涝、水源、供水、用水、节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等涉水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建设和监督工作。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和标准,拟定我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监测河流水库的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水电、城乡供水工作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水利、水电、城乡供水、污水排放管理办法,负责拟定我市水务行政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全市的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地热水和矿泉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城乡供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和水利建设基金,按规定实施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三)负责全市水利和城乡排涝以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
(四)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市河流规划、综合治理以及开发利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洪涝区以及已建成的水利设施的管理工作。
(五)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城乡供水和污水排放处理工作,负责全市节水和农村人蓄饮水工作。
(六)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以及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对重要河道和水库实施防汛抗旱统一调度。
(七)负责全市移民登记管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移民安置规划等工作。
(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自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九)负责收集、整理、管理全市水文资料和水务信息,组织水务科技研究、应用和推广。
(十)协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农场间的水事矛盾,维护本市范围内的水事利益,做好水事纠纷的协调和仲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破坏水利和供水设施的案件。
(十一)负责全市水务行业业务经营费、设备的调拨和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水务系统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
(十三)负责全市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市水利工程及供水设施的固定资产。
(十五)检查指导各乡镇水利工作,指导乡镇水管会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农民用水协会。
(十六)负责水行政应诉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五指山市水务局内设办公室和6个职能股室,挂市防风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副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和审核本局的文件、报告、总结和会议纪要;负责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来往文电的处理,收集和综合信息,办好内部简报;负责会议和本局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和筹划;负责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人才培养计划;负责车辆管理调度,来宾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的水、电、房屋等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和老干部服务工作;拟定水务局行业的经济工作和财务工作管理措施;按规定检查、监督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和监督本局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财务会议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管理国有水利固定资产。
(二)水资源水土保持股
拟定并实施水利法制建设规划、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地方性水法规、规章;组织和指导水政监察、水政执法及水法的宣传工作,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按规定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河道采砂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利建设基金;监测河流水库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并推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城市供水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三)供水节水股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灌区计划用水和节水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各乡镇水利站的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乡镇水利站、农村人畜饮水工作、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城镇供水、排涝、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水电站的技术发行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多种经营工作;制定水利和城乡供水建设年度计划和实施建设工作;负责前期水利工程建设和基建统计工作;依法对水利工程实施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统一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城镇防洪工程、江河堤防工程的建设;指导管理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措施,编制节约用水规划、计划,制定用水定额及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水政监察大队
协调全市的水事矛盾,维护水事利益,做好水事纠纷的调查了解和仲裁工作,查处危害水利和供水设施的案件,依法征收污水排放管理费。
(五)建设与管理股
承担水利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实施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水利行业招标投标工作;拟定和监督实施保护河道、水库等水域及岸线、河堤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负责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指导水库、河堤、水电站大坝的运行和安全监管;指导、监督城镇防洪工程建设、江河综合治理以及开发利用;指导、监督水力发电工程以及农村小水电的建设、管理与运行;负责组织水利学术和科技情报信息交流。
(六)河道管理站
负责管理南圣河防洪堤范围内永久水道、堤防及涵管,水闸及排污设施;负责做好堤防工程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保持春雷水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做好水质监测工作;负责管理河道水面的开发利用。
(七)移民股
负责全市移民登记管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移民安置规划等工作。
(八)市防风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市防风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人工增雨和防旱服务工作;拟定并监督实施中型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制定防洪预案,组织水利安全度汛检查工作,组织指导防灾救灾,防洪抢险工作;负责防风防汛防旱物资储备、管理、应急调度及水毁工程修复;负责防风防汛防旱系统工程和通信、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风、水、旱情况统计和灾情通报。
五、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
(一)核定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名。
(二)核定编制结构:
1、管理人员岗位19个。
(1)单位领导岗位4个,其中:正职1个,副职3个。(三防办主任由局长兼任)。
(2)其他管理人员岗位15个。
2、专业技术人员岗位8个。
3、工勤人员岗位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