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690010001/2018-9395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18-11-2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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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8-11-24 16:3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单位名称
五指山市房产管理局
二、隶属关系
五指山市房产管理局隶属市人民政府,经市政府授权负责全市城镇范围内房产管理工作,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城镇房屋、住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本市城镇房屋、住房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
(二)负责全市城镇范围内房产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产权纠纷处理、房屋权属登记等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市房屋租赁验证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四)负责本市直管公房管理。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部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发证股、租赁股、房管股4个股级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党群工作;负责目标责任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各类统计工作。
(二)发证股
负责各类房屋的权属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房屋产籍档案管理;负责房屋面积测量、结果计算和调解纠纷。
(三)租赁股
负责全市房屋租赁验证和监督、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四)房管股
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
五、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
(一)核定事业编制23名。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事业编5名,自筹经费事业编制18名。
(二)核定编制结构:
1、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正职1个,副职2个。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4个。
3、其他管理人员岗位14个。
4、工勤人员岗位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