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首页 > 市政府文件
  •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4-4718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05-31 16:51
  • 标       题: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河北西路在水一方至环市西路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预征收(收回)工作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5-31 16:5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河北西路在水一方环市西路段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预征收(收回)

工作的通知

通什镇政府:

为加快推进河北西路在水一方环市西路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通知你镇开展河北西路在水一方环市西路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预征收(收回)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

河北西路在水一方环市西路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征收(收回)土地位置

位于通什镇环市西路。

三、地类和权属情况

河北西路在水一方环市西路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总面积0.8203公顷,其中农用地0.6342公顷、建设用地0.1169公顷、未利用地0.0692公顷,土地权属为通什镇什保村委会、通什镇空路村、五指山丹春实业有限公司、五指山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国有土地(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征收(收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执行。

五、征收(收回)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依据《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五府2024〕10号)执行。

六、社会保险费标准

依据《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琼府2013〕21号)执行

七、河北西路在水一方环市西路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预征收(收回)具体实施工作

现通知你镇开展上述地块的预征收(收回)具体实施工作,做好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征收(收回)完成后,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在支付青苗和土地补偿费时将相关支付资料报送市统计局统。

附件1.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北西路在水一方环市西

路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2.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拟有偿收回五指山丹春实业  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河北西路在水一方环市西路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公告

3.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拟有偿收回五指山恒昌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河北西路

在水一方环市西路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的预公告

4.河北西路在水一方环市西路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勘测定界图、地类面积表、现状图

5.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2024531        

(此件主动公开)

征收土地预公告
五指山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指山丹春实业有限公司
附件4:河北西路在水一方至环市西路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图、地类面积表、现状图
附件5: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开普云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1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编号:46120200004
琼公网安备  46900102000001号

手机版 | 电脑版

版权所有: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