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2024-3308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4-12-1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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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12-17 16:33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立案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
送达公告
五指山而荣亦商贸有限公司等48户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经初步调查,你(单位)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已决定正式立案调查。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本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以下文书:《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通知书》(五指山综执企立通字〔2024〕第2号)、《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五指山综执企询通字〔2024〕第2号)。现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海南省五指山市国兴路7号市政府大楼二楼)领取上述文书并接受询问调查(联系电话:0898-32209005),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2:《立案通知书》(五指山综执企立通字〔2024〕第2号)
附件3:《调查询问通知书》(五指山综执企询通字〔2024〕第2号)
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