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1-7065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03-0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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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公告 - 文 号:五府〔2021〕10号发布日期: 2021-03-04 17:1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公告
经实地测量核实,确认水满乡方龙村委会冲门头村小组云永清和王家鹏两位农户承包地块中部分土地权属为五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为了明确土地权属,现将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销五指山市水满乡方龙村委会冲门头村小组村民云永清所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证号:五指山市(县)农地承包权<水满>第0117008号];五指山市水满乡方龙村委会冲门头村小组依法解除与农户云永清签订的《家庭承包经济作物(土地)合同书》,并收回农户云永清所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证号:五指山市(县)农地承包权<水满>第0117008号]。除涉及保护区地块外,农户云永清承包地块属集体土地的可与水满乡冲门头村小组按原来承包时间签订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协议。
二、注销五指山市水满乡方龙村委会冲门头村小组村民王家鹏所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证号:五指山市(县)农地承包权<水满>第0117006号],五指山市水满乡方龙村委会冲门头村小组依法解除与农户王家鹏签订的《家庭承包经济作物(土地)合同书》,并收回农户王家鹏所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证号:五指山市(县)农地承包权<水满>第0117006号]。除涉及保护区地块外,农户王家鹏承包地块属集体土地的可与水满乡冲门头村小组按原来承包时间签订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协议。
如有异议,可以在7日内向五指山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听证,逾期将在市政府网站公示。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