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3888-1/2022-2609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2-12-09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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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五指山市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字说明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2-12-09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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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五指山市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纳入五指山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五指山市统计局本级
(二)无下属单位,仅设五指山市普查调查中心为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五指山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五指山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59.2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26.96万元,下降28.87%。主要原因是2021年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阶段,大部分经费使用都在2020年,所以相对2020年经费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一致。年初结转结余27.36万元,主要是海南省统计局下拨的统计调查补助经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01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后续工作安排较少,基本工作已在2020年完成,我局考虑优先支出市政年初预算经费,所以导致省局经费结转。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年末结转结余12.81万元,主要是结转省局经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6.45万元,下降56.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31.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1.78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8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4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64万元,占50.08%;项目支出272.77万元,占49.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559.2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26.96万元,下降28.87%。主要原因是2021年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阶段,大部分经费使用都在2020年,所以相对2020年经费减少。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1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工作已处于后续阶段,经费足够使用。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是人口普查工作已处于后续阶段,经费足够使用,较2020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后续工作已完成大部分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0.59万元,下降28.37%,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工作处于后续阶段,使用经费比2020年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0.96万元,占86.68%;统计信息事务(类)支出460.46万元,占86.5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1万元,占4.08%;住房保障(类)支出14.05万元,占2.64%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6.71万元,支出决算为53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3.34万元,支出决算为21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经费使用支出包含省局划拨经费及上年结转经费;二是人员变动变动较频繁。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5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无其他业务资金安排。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我局尚未做该项目预算经费。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我局尚未做该项目预算经费。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我局尚未做该项目预算经费。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的67.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44万元,占86.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占13.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开支。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无因公出国(境)费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护维修、保养等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66万元,下降27.21%。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局只有一辆公务用车,2021年因疫情影响公车使用数量减少,维护维修相对应降低次数。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53人次;主要用于省统计局到市县开展统计业务检查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无国外境外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减少0.82万元,增长下降54.67%。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大幅下降,接待支出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227.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统计调查工作经费”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2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平稳进行,目标设定明确、资金使用合规、认真履行各项部门职责,产生了良好的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效益。
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平稳进行,目标设定明确、资金使用合规、认真履行各项部门职责,产生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本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统计调查工作经费、乡镇统计综合改革经费及人口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统计调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86万元,执行数为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整年调查工作任务支出;二是完成各专业报表报送劳务费发放等。
乡镇统计综合改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面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各乡镇统计调查工作经费划拨保障正常支出,二是完成乡镇助理员1-12月劳务费发放等费用。
人口普查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43.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人口普查正式入户工作劳务费发放及相关工作。
党建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目标,预算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千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完成情况:完成局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涉及党建工作的相关工作支出。
扶贫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支出。
驻村第一书记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目标,预算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自评完成情况:在年初及时划拨给驻村第一书记所在乡镇,保障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正常开展。
驻村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目标,预算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75.45%。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2020年两名驻村书记及2021年一名驻村书记伙食补助、探亲差旅费的发放。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五指山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0元,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无主要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五指山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15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5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无其他车型;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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