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3682-7/2026-2708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番阳镇 成文日期:2026-04-15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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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番阳镇番阳村农田水利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4-15 15:1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番阳镇番阳村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番阳镇番阳村农田水利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D座603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HNZJ2026-015;
2.项目名称:番阳镇番阳村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3.招标控制价:1234986.10元(超过招标控制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4.主要建设内容:番阳镇番阳村农田水利设施项目位于海南省五指山番阳镇番阳村境内 5、6、7、8 队的农田,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灌排修复工程、道路修复、配套建筑物等工程。
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具体范围以招标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为准;
6.工期:120日历天;
7.建设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番阳镇番阳村;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3.2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及未在建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或信用记录查询承诺函加盖公章,若因查询网站升级则导致查询项名称改变则按照改变后的查询项名称进行查询或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2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D座603房。
3.方式: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购买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验)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9(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9(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媒介
1.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发布媒介: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五指山市番阳镇人民政府
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番阳镇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86730191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政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D座603房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898-6891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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