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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4-1621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09-28 20:09
  • 标       题: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土地收回工作的通知
  • 文       号:五府〔2024〕70号发布日期: 2024-09-28 20:0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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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土地收回工作的通知

通什镇政府:

为加快推进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征收征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通知你镇开展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土地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清点和补偿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

二、项目用地位置

位于五指山市畅好居

三、地类和权属情况

项目用地总面积131.7588公顷(合1976.38亩),其中农用地为128.5351公顷(合1928.03亩)、未利用地为0.5099公顷(7.65亩)、建设用地2.7138公顷(合40.71亩),土地权属为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五指山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土地分类面积表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通什镇标准执行;建设用地委托评估补偿。

五、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五指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五府〔202410号)执行

六、社会保险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收回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社会保险费补贴办法》(琼人社发〔2017335号)执行。

七、具体实施工作

现通知你开展上述地块的收回具体实施工作,做好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和补偿工作。同时,在支付青苗和土地补偿费时将相关支付资料报送市统计局纳统。

附件:1.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拟收回五指山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

            2.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五指山热带雨林飞禽动物园项目拟收回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

3.勘测定界图

4.土地分类面积表

5.土地利用现状图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20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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