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6-1922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6-02-1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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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文 号:五府办〔2026〕6号发布日期: 2026-02-13 11:39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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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五届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优化与高质量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底线,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坚持“统筹存量和增量”的供地导向,以盘活存量、提质增效为主,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坚持以需定供、精准保障,紧密结合五指山市茶旅融合、林下经济、农旅研学等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统筹项目用地保障、资金落实进度与土地征拆安排,合理优化各类用地供应规模、结构与布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要求,结合五指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发展规划,特编制本计划。
(二)编制意义
《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做好五指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衔接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市域功能分区与生态保护布局的重要依据,也会影响到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效果。具体意义体现在:
1.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增强政府调控能力、落实生态优先导向的关键举措。通过主动制定并实施供地计划,政府能够科学引导土地市场预期,优化资源配置,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坚决守住生态底线。结合五指山市作为热带雨林生态核心区的实际,系统分析土地供求状况与生态承载能力,编制并公开实施科学合理的供地计划,有助于增强土地供应的前瞻性、适应性和调控有效性,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2.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保障国土空间规划落地、支撑生态文旅城市建设的重要途径。供应计划以国土空间规划及市级发展战略为根本依据,通过明确用地性质、开发强度、生态要求等规划条件,推动规划意图向具体项目传导落地。2026年度供应计划将紧密衔接五指山市“1867”发展战略,重点保障热带雨林康养、黎苗文化体验、生态休闲旅游等功能片区用地需求,引导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同步实施,促进形成“生态引领、文旅融合、城乡协调”的发展格局。
3.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破解土地管理难题、提升高质量发展承载能力的有力支撑。当前,五指山市土地市场虽逐步完善,但仍存在供地结构与主导产业适配度不足、生态保护与土地开发协调机制有待优化、存量低效用地盘活不充分等问题。编制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核心导向,可针对性破解上述痛点:一是精准匹配文旅康养、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主导产业用地需求,明确供地规模、时序和区域布局,保障优质产业项目有序落地,助力产业升级;二是严格衔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承载能力评估结果,划定供地禁区和限制区,杜绝破坏热带雨林生态系统的开发行为,确保土地供应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三是强化存量用地盘活导向,将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纳入计划重点任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减少优质耕地占用;四是通过计划公开透明化,规范供地审批流程,压缩自由裁量权,健全反映土地稀缺性的价格形成机制,提升政府土地管理公信力,推动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五指山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路径提供坚实土地保障。
(三)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5)《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2019年修正);
(7)《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2023年3月1日施行);
2.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3)《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24年11月08日颁布);
(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落实“两个暂停”政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琼府〔2016〕113号);
(5)《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17〕76号);
(6)《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
(7)《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琼发改产业〔2025〕203号);
(8)《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2021〕44号);
(9)《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
(10)《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然资发〔2024〕273号)。
(11)《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2020年6月1日颁布);
3.技术标准及规划类文件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2)《五指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22日施行);
二、指导思想与编制范围、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立足五指山市“热带雨林、康养度假”核心功能定位,紧扣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战略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遵循《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统筹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围绕“生态立市、文旅兴市”发展战略,精准匹配文旅康养、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主导产业用地需求,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与时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提升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水平。通过科学编制和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保障重点项目落地与民生福祉提升,推动土地资源配置与生态保护、产业升级、城乡融合发展深度协同,为五指山市高质量建设生态文旅城市、打造海南自贸港生态标杆提供坚实土地保障。
(二)编制范围及期限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涵盖范围为五指山市整个辖区。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期限为一年,即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编制原则
1.统筹发展原则
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强化“山城联动、乡城融合”发展路径,优化分区供地结构。结合五指山市热带雨林生态核心区与黎族苗族文化特色,重点保障生态康养、雨林旅游、民族文创、南药研发、培训教育等特色产业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推动城乡功能互补、融合共生。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立足五指山市山地多、耕地少、生态敏感的土地资源现状,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鼓励盘活闲置宅基地、低效工矿用地和旧城镇用地,引导建设项目向适建山地布局,促进土地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推动形成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土地利用模式。
3.供需平衡原则
结合五指山生态保护与旅游康养产业发展导向,科学研判不同阶段建设用地供需总量与结构需求。建立“存量挖潜为主、新增供应为辅”的供地机制,统筹安排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与布局。综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力、基础设施配套能力、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各类用地供应规模,实现土地供需动态平衡与结构优化。
4.有保有压原则
严格对标国家及海南省产业用地政策,结合五指山生态功能定位与产业发展规划,优先保障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生态康养旅游、文化体验、绿色低碳产业及民生设施用地。严禁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落地,严格限制与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不相符的建设行为,引导土地利用服务于五指山绿色崛起和可持续发展。
5.优化配置原则
强化土地供应对产业集聚的引导作用,推动特色产业项目向城市开发边界内集中、向重点产业平台集聚,促进产城融合、产教融合与产业集群化发展。严格依据《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结合五指山山地地形生态条件,合理设定产业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准入标准,鼓励采用“点状供地”“混合用地”“弹性供地”等灵活方式,最大化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产业承载能力与生态适配性。
三、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11宗,供应总量控制在100.2915公顷(合1504.3654亩)以内。
(二)供应结构
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居住用地39.4943公顷(全部为安置房用地),占供应计划总量的39.3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545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75%;商业服务业用地7.4113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7.39%;仓储用地4.6454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4.63%;交通运输用地2.9514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2.94%;公用设施用地44.0346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43.91%。
表 1 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表
|
序号 |
土地用途 |
面积(公顷) |
占比 |
|
1 |
居住用地 |
39.4943 |
39.38% |
|
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7545 |
1.75% |
|
3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7.4113 |
7.39% |
|
4 |
仓储用地 |
4.6454 |
4.63% |
|
5 |
交通运输用地 |
2.9514 |
2.94% |
|
6 |
公用设施用地 |
44.0346 |
43.91% |
|
合计 |
100.2915 |
100.00% |
|

(三)供应布局
结合五指山市作为热带雨林生态敏感区与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双重属性,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主要以“民生为本、保护优先、文旅融合”为总体导向,在严格遵循生态保护红线与国土规划约束的前提下,优化建设用地投放结构与空间分布,推动形成五指山特色的土地利用格局。以通什城区为核心,重点保障公共服务、商业配套与高品质居住用地,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差异化引导雨林康养、文化旅游、绿色产业三大特色功能片区建设,分别聚焦康养度假、文化体验与南药加工等绿色产业用地供应,严格执行点状开发与生态文化保护要求;依托山海高速、国道G224等交通廊道,适度布局旅游服务与休闲农业配套用地,串联全域旅游节点;在乡镇节点与重点项目区域,合理安排民生与产业用地,支撑城乡协同发展。供应实施中坚持“严控增量、激活存量”,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与重点产业项目,灵活运用弹性供应方式,强化生态红线与文化保护约束,确保土地资源配置与五指山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和绿色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热带雨林度假旅游城市提供精准可持续的用地保障。
从空间分布来看,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主要集中在番阳镇、毛道乡,供应以居住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为主,合计面积为83.5289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83.28%。
1.居住用地布局
2026年度五指山市计划供应居住用地1宗,面积为39.4943公顷,为安置房用地,分布在毛道乡,其具体项目名称及所在位置如下表所示:
表 1 居住用地布局情况表
|
序号 |
宗地编号(项目名称) |
宗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供应方式 |
备注 |
|
1 |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五指山段)安置点项目 |
39.4943 |
五指山市毛道乡 |
划拨 |
安置房 |
|
合计 |
39.4943 |
|
|
|
|
2.商业服务业用地布局
2026年度五指山市计划供应商业服务业用地3宗,面积为7.4113公顷,分布在水满乡、毛阳镇,其具体项目名称及所在位置如下表所示:
表 2 商业服务业用地布局情况表
|
序号 |
宗地编号(项目名称) |
宗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供应方式 |
备注 |
|
1 |
WZSJS-2022-1-C、D、E(五指山市乡村振兴茶旅融合建设项目) |
6.7413 |
五指山市水满乡 |
出让 |
|
|
2 |
WZSJS-2025-A-01 |
0.4400 |
五指山市毛阳镇 |
出让 |
|
|
3 |
WZSJS-2025-A-02 |
0.2300 |
五指山市毛阳镇 |
出让 |
|
|
合计 |
7.411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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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仓储用地布局
2026年度五指山市计划供应仓储用地1宗,面积为4.6454 公顷,分布在通什镇,其具体项目名称及所在位置如下表所示:
表 4 仓储用地布局情况表
|
序号 |
宗地编号(项目名称) |
宗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供应方式 |
备注 |
|
1 |
新汽车客运站 |
4.6454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出让 |
|
|
合计 |
4.645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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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
2026年度五指山市计划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宗,面积为1.7545公顷,分布在水满乡、通什镇,其具体项目名称及所在位置如下表所示:
表 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情况表
|
序号 |
宗地编号(项目名称) |
宗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供应方式 |
备注 |
|
1 |
WZSJS-2025-21 |
0.2688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划拨 |
|
|
2 |
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 |
1.2460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划拨 |
|
|
3 |
五指山桫椤谷自然教育与科普研学体验园及最佳观峰台项目 |
0.2397 |
五指山市水满乡 |
划拨 |
|
|
合计 |
1.7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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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通运输用地布局
2026年度五指山市计划供应交通运输用地1宗,面积为2.9514公顷,分布在通什镇,其具体项目名称及所在位置如下表所示:
表 6 交通运输用地布局情况表
|
序号 |
宗地编号(项目名称) |
宗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供应方式 |
备注 |
|
1 |
五指山市山海高速畅好出入口改造及绿化景观改造项目 |
2.9514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划拨 |
|
|
合计 |
2.95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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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用设施用地布局
2026年度五指山市计划供应公用设施用地2宗,面积为44.0346公顷,分布在番阳镇,其具体项目名称及所在位置如下表所示:
表 7 公用设施用地布局情况表
|
序号 |
宗地编号(项目名称) |
宗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供应方式 |
备注 |
|
1 |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五指山段)枢纽区项目 |
27.8052 |
五指山市番阳镇 |
划拨 |
|
|
2 |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五指山段)左坝肩平台和上坝道路项目 |
16.2294 |
五指山市番阳镇 |
划拨 |
|
|
合计 |
44.03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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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方式
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分出让和划拨两种供应方式,其中拟以划拨方式供应7宗,面积为88.2348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87.98%;拟以出让方式供应4宗,面积为12.0567公顷,占供应计划总量的12.02%。
本年度内商业服务业用地、仓储用地计划全部以出让方式供应,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其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四、土地供应导向
(一)坚持计划引导,规范土地供应
本年度各类土地供应,除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外,应严格按照《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定的计划指标实施。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以五指山市热带雨林度假旅游城市的发展定位作为抓手,统筹安排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优先保障生态保护、民生服务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重点支持旅游康养、文化体验、雨林研学、绿色产业等符合五指山发展导向的产业用地。严控一般性房地产和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用地,促进土地资源向重点领域和优质项目倾斜。
(三)严格执行供应政策,规范土地供应程序
对商业、旅游、娱乐、仓储、工业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其它用地(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取得成本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四)坚持生态优先,强化山地集约节约用地
以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为约束,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重点鼓励盘活闲置宅基地、低效工矿用地、旧城镇存量土地用于特色产业发展。严格执行项目准入标准,禁止向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项目供地。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依法查处闲置、低效用地行为,提升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五)强化土地储备调控作用
结合五指山市山地地形特点与特色产业发展趋势,建立与五指山市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土地储备规模动态调控机制,合理控制土地收储和供应节奏。通过土地收购、整理和再开发,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优化土地空间布局,提升土地价值。加强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促进土地资源保值增值,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
五、供应计划实施
(一)为保障供地计划与我市生态保护、特色发展目标精准契合,未列入供应计划的用地需求,原则上不予安排供地;未经市政府批准,原则上不予安排供地。
(二)建立项目用地协同调度机制。构建由市政府统筹,发改、资规、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旅游文体等部门协同联动的用地保障工作机制。对纳入年度供应计划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定期调度、节点推进”,统筹协调规划、审批、征拆、供应等关键环节,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实施。
(三)实施计划动态评估和优化调整。建立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季度评估机制,重点跟踪项目落地进度,用地效益及生态文化保护落实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可按程序对供应结构、时序及地块安排进行合理优化,增强计划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四)强化土地供应与项目建设的闭环管理。实行“供应-建设-监督-评价”全过程管理机制,在土地供应阶段明确规划条件、生态要求、建设市县和投入产出等约束指标;项目建设阶段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督;竣工投产后开展土地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形成管理闭环。
(五)将供应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督察和绩效考核体系。对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既定目标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土地闲置、违规使用等问题依法处理,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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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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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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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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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方式 数量 用途 |
合计 |
居住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仓储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用设施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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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市场化商品住宅 |
安居房 |
市场化租赁住房 |
保障性租赁住房 |
安置房(棚改、回迁) |
公共租赁住房 |
其他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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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 |
12.0567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7.4113 |
4.6454 |
0.0000 |
0.0000 |
|||||||||||
|
划拨 |
88.2348 |
39.4943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39.4943 |
0.0000 |
0.0000 |
1.7545 |
0.0000 |
0.0000 |
2.9514 |
44.0346 |
|||||||||||
|
总量 |
100.2915 |
39.4943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39.4943 |
0.0000 |
0.0000 |
1.7545 |
7.4113 |
4.6454 |
2.9514 |
44.0346 |
|||||||||||
|
占比 |
39.38% |
0.00% |
0.00% |
0.00% |
0.00% |
39.38% |
0.00% |
0.00% |
1.75% |
7.39% |
4.63% |
2.94% |
43.9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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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居住用地 |
|||||||||||||||||||||||||
|
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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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宗地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备注 |
||||||||||||||||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
1 |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五指山段)安置点项目 |
39.4943 |
39.4943 |
五指山市毛道乡 |
城镇住宅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 |
|
||||||||||||||||
|
合计 |
39.4943 |
39.4943 |
|
|
|
|
|
|
|||||||||||||||||
|
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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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商业服务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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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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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宗地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备注 |
||||||||||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
1 |
WZSJS-2022-1-C、D、E |
6.7413 |
6.7413 |
五指山市水满乡 |
商业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
||||||||||
|
2 |
WZSJS-2025-A-01 |
0.4400 |
0.0000 |
五指山市毛阳镇 |
商业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存量 |
|
||||||||||
|
3 |
WZSJS-2025-A-02 |
0.2300 |
0.0000 |
五指山市毛阳镇 |
商业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存量 |
|
||||||||||
|
合计 |
7.4113 |
6.7413 |
|
|
|
|
|
|
|||||||||||
|
|
|||||||||||||||||||
|
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仓储用地 |
|||||||||||||||||||
|
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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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宗地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备注 |
||||||||||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
1 |
新汽车客运站 |
4.6454 |
4.6454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物流仓储用地 |
出让 |
第四季度 |
新增 |
|
||||||||||
|
合计 |
4.6454 |
4.645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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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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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
|
单位:公顷 |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宗地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备注 |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
1 |
WZSJS-2025-21 |
0.2688 |
0.0000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机关团体用地 |
划拨 |
第一季度 |
存量 |
|
|
2 |
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 |
1.2460 |
1.2460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教育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 |
|
|
3 |
五指山桫椤谷自然教育与科普研学体验园及最佳观峰台项目 |
0.2397 |
0.2397 |
五指山市水满乡 |
文化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 |
|
|
合计 |
1.7545 |
1.4857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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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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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交通运输用地 |
|||||||||
|
单位:公顷 |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宗地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备注 |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
1 |
五指山市山海高速畅好出入口改造及绿化景观改造项目 |
2.9514 |
2.9514 |
五指山市 通什镇 |
公路用地 |
划拨 |
第一季度 |
新增 |
|
|
合计 |
2.9514 |
2.9514 |
|
|
|
|
|
|
|
|
|
|||||||||
|
五指山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明细)公用设施用地 |
|||||||||
|
单位:公顷 |
|||||||||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
宗地位置 |
宗地用途 |
供应方式 |
供地时间 |
土地来源 |
备注 |
|
(项目名称) |
(新增/存量) |
||||||||
|
1 |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五指山段)枢纽区项目 |
27.8052 |
27.8052 |
五指山市 番阳镇 |
水工设施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 |
|
|
2 |
海南省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五指山段)左坝肩平台和上坝道路项目 |
16.2294 |
16.2294 |
五指山市 番阳镇 |
水工设施用地 |
划拨 |
第四季度 |
新增 |
|
|
合计 |
44.0346 |
44.0346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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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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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指山市2026年度各乡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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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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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乡镇 |
合计 |
居住用地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工矿用地 |
仓储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用设施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
|
面积 |
占比 |
|||||||||
|
五指山市番阳镇 |
44.0346 |
43.91%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44.0346 |
0.0000 |
|
|
五指山市毛道乡 |
39.4943 |
39.38% |
39.4943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
|
五指山市毛阳镇 |
0.6700 |
0.67% |
0.0000 |
0.67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
|
五指山市水满乡 |
6.9810 |
6.96% |
0.0000 |
6.7413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0.2397 |
|
|
五指山市通什镇 |
9.1116 |
9.09% |
0.0000 |
0.0000 |
0.0000 |
4.6454 |
2.9514 |
0.0000 |
1.5148 |
|
|
全市 |
100.2915 |
100.00% |
39.4943 |
7.4113 |
0.0000 |
4.6454 |
2.9514 |
44.0346 |
1.75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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