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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690010001/2024-4682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五指山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03-28 15:25
  • 标       题: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五指山市2024年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3-29 15:25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五指山市2024年黎族苗族传统节日

“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

精神,经五届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市2024年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2024年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放假时间为411日(农历初三,周四)、412日(农历初四周五),共2413日、414日周末照常休息

二、放假期间,各乡镇(居)、各单位要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节假日值班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4812:00前将本单位“三月三”值班表报送至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管理局。


三、放假期间,各乡镇(居)、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假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加强对重点区域、林区的巡查,严防治安、森林火灾事件;二是做好相关应急预案,防范各类节庆活动安全事故;三是因维护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原因不能停止生产或工作的单位,要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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