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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指山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啦!
    2023-08-28 10:14 来源: 五指山市人才发展局 【字体:   打印

                  

    认真落实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打造五指山民族地区高质量高发展的典型提供坚强的专业技术人才保障,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申报材料

    具体申报材料可根据附件《2023年五指山市中、初级职称评审相关部门信息一览表》(简称《一览表》)中的办公电话进行咨询,或根据各主管部门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

       申报人可根据各行业主管单位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在文件要求时间内,将材料报送至相对应系列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时间以具体公告时间为准。

      四、申报条件

       (一)业绩条件。已修订职称评审条件有新要求的,按修订条件执行;尚未修订职称评审条件的,按照我省现行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规定执行。要准确把握职称评审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打破“四维”倾向,突出参评人员的品德、能力和业绩。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人员。

    (二)资历条件。申报人任职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所需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其它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由县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发布年度评审通知时予以明确。

    (三)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或本行业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从中央单位、外省市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二)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或本行业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三)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简称“以考代评”)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得进行以考代评专业的职称评审(认定)及流动确认。

    (四)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实行以考代评,申报人员须参加2023年度的中、初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主管部门不再进行知识产权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评审或认定;

    (五)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可不参加职称评审,按规定向我局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认定仅限于未获得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的不能申请二次认定。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2023年五指山市中、初级职称评审相关部门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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