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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指山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6-15 17:11 来源: 五指山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各乡镇政府、市畅好居、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五指山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五指山市民政局  五指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指山市财政局   五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银保监局五指山监管组

    五指山市乡村振兴局     五指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15日

五指山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夯实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海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琼府办函〔2022〕328号)、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琼民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为本市老年人家庭,特别是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不断健全完善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任务目标。“十四五”期间,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对我市户籍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下简称特困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以下简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等,并鼓励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自主付费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需求。2023年底前,完成不少于45户改造。2025年底前,确保完成省政府分配的不少于114户任务目标

二、基本原则

自愿申请。以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为前提,开展入户评估,经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同意改造方案后组织实施。老年人及其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居家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协议承担相应义务。

(二)按户施策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和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按照“一户一策”,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项目进行改造,帮助防范生活风险,改善居家养老环境,提升居家养老品质。

市场运作。居家适老化改造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入户需求评估、制定改造方案、实施改造监理等工作,强化政策保障,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供给品质,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能,发展壮大养老服务消费市场。

规范程序。在适老化改造申报、审核、项目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把工程质量,防止改造工程偷工减料,特别注意不能影响其他居民的公共利益,做到程序公正,确保结果公平。

、改造内容

按照《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清单所列7个类别30个项目,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7项,详见附件1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23项,详见附件1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在完成基础类项目改造的前提下,可在财政补贴资金限额内合理选择可选类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四、实施步骤

鼓励分散供养特困失能人员到公办养老机构集中照护,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家庭不列入适老化改造范围。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对象,应对拟申请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申请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已进行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不再重复纳入改造补贴范围。已享受政府部门危房改造补贴,但未符合适老化居住要求的,可申请适老化改造。

    (一)申请受理。遵循自愿的原则,由有改造需求和改造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详见附件2乡镇政府、市畅好居对申请人的身份、户籍信息、申请资质、改造居所信息等进行初审,再报民政部门审核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卫生健康、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协助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和资格审核。

    (二)确定单位。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选定第三方社会组织(企业),并签订合同,明确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责任分工。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受助老年人家庭的入户调查评估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施工监管及项目完成后的前期验收等工作,确保改造工程能够按时按质完成。施工单位负责根据施工方案制定施工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结束后场地的卫生清理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改造单位和工作人员需具备适老化改造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同步确定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且两者不得为同一家单位或者具有关联关系。

    (三)调查评估。确定列入改造对象的,由确定的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居室环境、康复辅助器具需求、家庭成员等进行综合评估,留存完整、详尽的评估记录。民政等部门依据评估结果制定改造方案,按照政府补贴限额及老年人自主选择,确定具体改造项目、改造标准和补助方式等内容。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评估确认表,详见附件3

    (四)改造实施。施工单位按照核定的改造方案进行施工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留存完整的改造信息,有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资料。

    (五)完工验收。改造完成后,民政部门组织乡镇、村居委会、相关部门、专业力量等进行完工验收,改造结果经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确认。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责令适老化改造单位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政府补贴资金的结算依据(验收表,详见附件4)

    (六)监督管理。民政部门加强过程监督,跟进工作进度。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评估情况、改造事项清单、过程监督记录、审核验收记录、改造前后图片对比等资料,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整理。民政部门要对改造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必要时进行抽查。

、资金保障

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对我市户籍特困老年人家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全额支持,最高每户不超过5000元(含评估、施工、监理、验收等支出)。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局做好项目资金预算,及时向市政府申请新增预算项目,同时做好2023年项目资金测算,并统筹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中用于老年人福利方面的资金、地方留成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及当地财政资金,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予以支持,确保资金充足项目顺利实施。民政部门根据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数量、申报项目数量等因素进行统筹分配使用资金,提高改造标准,扩大普惠面,进一步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每户家庭改造费用根据评估和实际情况确定,如改造费用高于补贴金额,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如改造费用低于补贴金额,采取实报实销方式予以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工作列入高质量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安排专人推动落实。民政部门要发挥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协调、抓好落实,通过“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信息;要落实项目工作经费、设计、施工等组织实施项目协调解决项目总体实施中发生的重要问题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住建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自建房安全评估。卫健部门要将居家适老化作为实施健康海南行动中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的具体措施,作为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和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被评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并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要优先改造;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并协调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银保监部门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并依法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监管。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协助做好本部门改造对象认定和资质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残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适老化改造。各乡镇、市畅好居要做好本辖区内改造对象摸排工作,分类做好改造信息台账,并及时报送市民政部门汇总。

    (二)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过程监管民政、财政、卫生健康、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要对政府支持保障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数量、改造需求进行联合摸底,对属于政府支持保障范围且有改造需求和改造意愿的,要做到“应改尽改”。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过程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产品质量关、工作实效关,依法依规查处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立足基本保障,不断探索改进在立足政府支持保障的特困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逐步扩大改造对象范围、丰富改造项目,将适老化改造融入家庭养老床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鼓励引导更多社会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生活照护条件。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相结合,已进行适老化改造并具备相应功能的不重复改造,只进行智能化改造并视情配备老年用品。已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以后也不再纳入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范围。


附件1: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

附件2:五指山市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申请审批表

附件3:五指山市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需求评估表

附件4:五指山市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验收表

附件5:五指山市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

附件6:五指山市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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