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项目110kV通道线、圣保线迁改工程土地预征收(收回)工作的通知
通什镇政府、南圣镇政府:
为加快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项目110kV通道线、圣保线迁改工程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通知你镇开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项目110kV通道线、圣保线迁改工程土地预征收(收回)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用地名称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项目110kV通道线、圣保线迁改工程。
二、征收(收回)土地位置
位于南圣镇高速出入口左侧100米处(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地类和权属情况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项目110kV通道线、圣保线迁改工程用地总面积为0.1890公顷,依据2024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其中农用地0.1890公顷。土地权属为南圣镇吐南村、南圣镇什兰一村、五指山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征收(收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征收农用地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执行。
五、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依据《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五府〔2024〕10号)执行。
六、社会保险费标准
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25〕11号)、《海南省收回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社会保险费补贴办法》(琼人社发〔2017〕335号)文件执行。
现通知你镇开展上述地块的预征收(收回)具体实施工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并将填报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征收土地调查结果确认书》报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同时,在支付青苗和土地补偿费时将相关支付资料报送市统计局纳统。
附件2: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项目110kV通道线、圣保线迁改工程拟收回五指山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
附件3: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项目110kV通道线、圣保线迁改工程拟收回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
附件4: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项目110kV通道线、圣保线迁改工程勘测定界图、地类面积表、土地利用现状图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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